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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习室管理

自习室管理办法

1、自习室供本校学生自习使用。读者进入自习室必须持有本人借阅证。
2、自习室内电源开关由值班人员管理,禁止随意开关、拔插电源。注意节约用电,室内光线充足时,要主动关灯。室内读者不多时,也要适当关灯。
3、为了保持自习室内安静,入室后请使用耳语,请勿在室内喧哗或朗读。请将手机调至震动,请勿在室内使用手机。
4、严禁在室内吸烟、用火。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,还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5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请勿在室内进餐、吃零食等,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6、爱护室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在桌椅,墙上涂写、刻划和破坏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7、维护室内秩序,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抢占座位,更不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;午饭和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物品留在座位上,人走物走,否则以占座论处,丢失物品责任自负。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(最多不超过20分钟)。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,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。
8、进入自习室应讲究文明礼貌,注意良好坐姿,衣服整洁;禁止穿背心、吊带衫、运动短裤或穿拖鞋入室。
9、遵守图书馆作息时间,晚上闭馆前,要放好座椅,带好个人物品,迅速离馆。
10、读者应自觉遵守自习室规定,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,且视情节轻重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